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體學習時指出:“建設教育強國,龍頭是高等教育。”當前,要增強高等教育的龍頭作用,需要以“有組織教學”攻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難題,以“有組織科研”攻克“卡脖子”難題,以“有組織服務”攻克政產學研用一體化難題,加快實現人才自主培養、科技自立自強。
今年4—5月,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課題組實地調研了位于陜西、安徽、廣東等地的多所高校(涵蓋東中西部),深入了解其在推進“有組織人才培養、有組織科技創新、有組織服務發展”中存在的問題與面臨的挑戰,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。
推進“三個有組織”的四大創新舉措
調研發現,相關高校在推進“有組織人才培養、有組織科技創新、有組織服務發展”過程中,有四大創新舉措。
一是聚焦關鍵少數、關鍵組織和關鍵領域集中攻關。在人才戰略上,相關高校高度重視戰略科學家和領軍人才等“關鍵少數”,充分發揮“以才育才,以才引才”的重要作用。
在組織建制上,組建“大帶小”“老帶新”“結對子”等形式的高層次人才教學、研究關鍵組織,建設戰略科學家梯隊,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后備力量。
在科研方向上,胸懷國之大者,扎根行業領域,依靠學校優勢學科開展關鍵領域技術攻關,服務國家重大戰略,如圍繞新一代飛機、航天工程、雷達等多種國家重大工程型號任務開展技術攻關,著力解決加速器中的超導、大尺寸的光纜、寬禁帶半導體、微波技術等關鍵核心技術問題,并努力達到國際領先水平。
二是集聚優勢資源,推進“有組織人才培養”體系化。在培養機制上,設立多部門、跨學科的培養機制,努力推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體系化。在國家“拔尖計劃”2.0的基礎上,設置校級管理部門,統籌全校優質資源,組織開展拔尖創新人才培養。
在培養模式上,構建多層次、體系化的特殊培養模式。針對基礎學科、國家戰略緊缺及新興交叉領域,設立“拔尖班”“英才班”等各種實驗班,形成拔尖創新人才的多層次、多梯隊培養結構。建立從基礎到專業和創新的階梯化課程模塊,形成融通培養的模塊化課程體系,探索教學模式創新。
在培養方式上,采取科教融匯、產教融合的培養方式。例如,在科教融匯方面,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聯合合肥市共同建設“科大硅谷”,與安徽省多家創新創業公司及高科技公司實現深度融合,以“雛鷹、雄鷹、鯤鵬”3個階段的概念,培養并增強學生的技術水平和創新創業意識。
三是強化融合聯動機制,探索有組織“大科創”模式。一方面,突出基礎性和原創性。相關高校強化長周期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,建立應用牽引、目標導向的基礎研究科研模式,提供長周期穩定支持,有效提升原始創新和科技攻關能力。
另一方面,突出協同性和交叉性。相關高校主動聚焦國家戰略和行業共性技術需求,與地方政府、大型頭部企業、科研院所聯合搭建“大平臺”“大團隊”“大項目”,積極探索“大科創”研究模式。例如,廣州大學搭建“2+5”學科與科研創新平臺,促進學科交叉融合,攻關行業領域關鍵共性技術。
與此同時,相關高校還改革科研評價制度,探索團隊評價,突出“質量、成效、特色、貢獻”的價值導向,更加注重考核在人才培養和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實際貢獻。例如,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對承擔國家重大項目、重大成果轉化等任務的團隊投放獎勵性指標,由團隊自主進行評價。
四是構建區域創新平臺,加快有組織的知識轉化應用。首先,政府搭臺,校企唱戲。政校企聯合搭建創新驅動平臺,加速產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。
其次,供需對接,健全鏈條。高校與政府/企業共建聯合實驗室,探索從設備到材料、器件、電路再到應用的體系化科研,全方位實現技術突破,支撐引領區域創新發展。
最后,融入區域,打造中心。例如,香港科技大學(廣州)立足粵港澳大灣區,積極推動知識轉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,以新科技孵化新興產業,打造南沙乃至大灣區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引擎。
“三個有組織”面臨的四個關鍵問題
調研發現,相關高校在有組織人才培養、有組織科研、有組織社會服務等方面還面臨不同程度的困難和問題。
有組織人才培養面臨“銜接貫通”難題。一是缺少早期選拔機制,難以實現銜接。基礎教育階段以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能力為主,對超常兒童的選拔受限,缺乏有效的拔尖創新人才早期選拔機制。二是各學段的培養機制存在斷層,難以實現貫通。中學和大學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在目標、內容等方面存在斷層,大學階段拔尖創新人才“本碩博”的貫通培養方案不成熟,交叉學科培養存在困難。
有組織科研面臨“跨學科組隊”難題。一是缺乏協調創新機制,學科組織壁壘很難打破。二是存在學科專業化慣性,跨學科存在較大難度。三是科研管理支撐不足,重大項目組建團隊存在一定難度。
有組織社會服務面臨“轉化不暢”難題。一是高校成果轉化機構專業性不強,高校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。二是國家與地方政策存在矛盾,影響科研人員成果轉化動力。三是國有資產難以精準確權,職務成果轉化有難度。
三類“有組織”活動共同面臨“考核評價”難題。一是缺少針對有組織活動的分類評價。二是團隊評價考核不夠細化。當前,一些高校的評價制度難以精準衡量成員貢獻。當評價制度強調是否為“第一”完成人時,容易出現科研團隊“小而散”、科研成果“短平快”的現象,難以適應“大科創”模式的團隊結構需求。
從體系、機制、平臺、評價入手尋求突破
探索“全貫通”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體系。一是有效整合各類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計劃。加強“拔尖計劃”“英才計劃”“強基計劃”“珠峰計劃”等國家和地方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舉措的有效銜接,增強政策協同性。建立學段銜接的拔尖創新人才信息管理系統,將拔尖學生的選拔、培養、評價進行一體化管理,加強對培養成效的跟蹤與評價。
二是建立拔尖創新人才貫通培養試點。遵循拔尖創新人才“早發現、早培養”特殊規律,納入中學和大學雙主體,設計“小范圍、精細化、高匹配”的針對性培養方案與招生方案,探索“高中—大學”貫通式培養模式。
三是適當擴大高校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自主權。在“強基計劃”外,針對國家高層次緊缺人才的相關專業,適當增加具有“本碩博”貫通培養權限的高校范圍,強化高校拔尖學生培養的主體責任。加大拔尖創新人才支持力度,單獨下撥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經費或明確具體比例。
建立健全“有組織科研”機制。一是加強頂層設計,統籌規劃有組織科研。具體包括,確定國家重大戰略關鍵領域,制定和實施科研戰略;建立以政府、頂尖大學、科研機構、頭部企業等為主體的科研創新共同體。
二是設立高校有組織科研統籌協調機構。高校根據國家戰略需求、學科優勢和產業重大需求確定有組織科研的戰略任務、主攻方向,做好規劃布局,統籌校內外科技力量聯合攻關。
三是完善高校有組織科研制度建設。創新重大科研新型組織模式,如“首席科學家負責制”“揭榜掛帥”“賽馬制”等,鼓勵科技領軍人才掛帥出征。優先給予重大科研配套資源,保障重大科研項目教授、副教授和研究生指標,給予經費支持和場地支撐。將項目的資源分配權限下放給項目團隊,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障礙和藩籬,激發有組織科研“原動力”。
搭建“集成式”創新融合平臺。一是搭建創新融合大平臺。強化地方政府統籌,夯實其在協同創新中的主體責任并發揮其主導作用,實現創新平臺集成。加快建立各類創新主體的聯合體,充分發揮高校的創新資源優勢,充分利用企業在需求牽引、經費投入和組織管理方面的市場主體優勢,開展有組織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。
二是提供集成化信息服務。整合現有的“政校企院”協同創新平臺,圍繞“教育、科技、人才”構建集成化信息模塊,建立需求端與供給端的信息雙向對接機制,打通教學、人才、技術等需求端與供給端的信息堵點。
三是完善集成化配套制度。以制度建設推動校企合作,尤其是明晰國有資產轉化管理規定,明確科技成果轉化涉及的國有資產使用、處置、評估、收益等管理規定和操作細則,加大高校授權力度,暢通與科技成果轉化有關的國有資產全鏈條管理。
深化評價改革,推動三類“有組織活動”。一是細化分類評價辦法。除設置教學科研、實驗技術、專職科研、教學為主等常規崗位外,在科研系列中還可細分基礎研究、工程應用、智庫研究、國防軍工、成果轉化等不同崗位。對致力于基礎研究、重大研究的教師采取長周期考核制度。
二是健全“團隊評價”機制。從評個人為主轉為評團隊為主,重點考核原創性突破、關鍵技術突破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成效,激勵團隊合作創新。對團隊重大原創性、顛覆性、交叉型科研項目采取非常規評價方法。設立“團隊突出貢獻獎”,在常規職稱評審基礎上,對承擔國家重大項目、重大成果轉化等任務的團隊投放獎勵性指標,引導教師破解國家“卡脖子”難題。
(作者單位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;本文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2022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“高等教育數字化轉型發展的現實困境與路徑選擇”的成果,項目批準號:GYB2022012)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3年08月28日第6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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